他们走过几排红砖平房,去到里头一排明显装修更好的马房里。
那是一匹枣红色的马儿,身躯优美,肌肉强健,长长的鬃毛与尾毛,以及细长的马腿是柔亮的黑色,威风凛凛,性格温顺。
“这匹刚成年的科波菲纯血母马是陛下去年冬天派人去科波菲挑选的,她的耐力很好,擅长长距离赛跑。”斯科尔·摩森笑着说道。
“擅长长距离奔跑通常就是爆发力不太行。”蓝烟伸手摸了摸马儿,他穿着一身灰蓝色的绒制西服,里面是丝制的衬衫,领口系着缎带,身姿挺拔纤长,面容俊美,尽管青涩但脸部的轮廓线条正在逐渐清晰。
“阿尔克马速度快,但性格暴躁敏感,若非专业的骑手,一般人无法驯服它。陛下为您挑选温顺的科波菲纯血马也是为了您的安全着想。”斯科尔说道。
走道的尽头传来谈话声,又有几个人进来了。为首的两人都身材矮胖,远看着兼职像双胞胎兄弟,身后还跟着一个略显瘦弱的金发青年。
蓝烟眯了眯眼睛,他觉得那人有些眼熟。
“丝绸商人约翰尼·鲁珀特与投机商人弗劳尔·奥利弗,您认识?”斯科尔问道。
蓝烟摇摇头。“我只是觉得他们后面的那个男人有点眼熟。”
“噢,那是城里有名的歌伶汤姆·雪莱,从前陛下还经常邀请他去爱森米斯唱歌呢。”
“噢。”蓝烟想起来了。“温斯特的人类情人。”
“可不敢这样说。”斯科特笑道。“陛下只是让他去唱了几次歌而已。”
蓝烟肆笑一声,尽管这几年雪莱没有在纯白城堡出现过,不过最开始他刚在宴会上见到他时,他与温斯特之间的关系显然是不止于斯科特说的。
说话间,两拨人已经走到了一起。
蓝烟不认识他们自然不想跟他们打招呼,至于雪莱,当作没看见就好了。
倒是弗劳尔·奥利弗主动停下了脚步朝他脱帽行礼。“蓝烟少爷,好久不见。”他憨厚地笑着,眼睛都眯成了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