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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片刻过后,路尚时清醒了不少。他叹了一口气,凉着眉眼吸气,抬胳膊,将大金毛一下子翻到了地上。

“扑通”巨响在地面上平声炸起,金毛只懵了一瞬就一骨碌爬起来,知道他又被掀下来了,丝毫不意外地继续往床上爬。

路尚时简直气死,起床气令他浑身燥热烦闷,“你干脆压死我算了!”

金毛扒住他肩膀,用毛绒绒的脑袋蹭了蹭路尚时。

路尚时的起床气“啪叽”一下散了个没影。

然后他盯着金毛的脸陷入沉默。

养了这狗这么多年,路尚时都没有想过给他取一个名字,但他……

在人类的眼睛里,同一个品种的动物大多都是一个样子,他们分不清。

可在他们这些本身是动物的人眼睛里,他们看同类就像人类看其他人一样,每张脸都是独特的面容长相。

路尚时时常盯着金毛和谈瑟全然相同的狗狗模样,甚至能想到如果他能幻化人形的话,那张脸也会是谈瑟的。

金毛蹭完人脸颊又蹭人脖颈心口,路尚时被拉回思绪,不胜其烦地推开他的脑袋。

接着收回每天一成不变检测他灵智的手──没灵智。

路尚时打了一个哈欠下床,打算去洗漱。

可刚穿上一只拖鞋的动作倏然顿住,他想,真是疯了,只记得检测灵智,这狗明明……

已经活了三十几年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可太勤奋了,我要完结完结完结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