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衣默默叹气。
卖扁奴的是两个络腮胡大汉,一前一后赶着一串人上楼。
这一串人双手伸开,被牢牢捆在扁担上,这便是本地最有名的扁奴。扁奴与其他被买卖的奴仆不同,这些人以往的痕迹都被除干净了,只能卖作死契,买回家去,最是干净。
顾衣抬眼瞧这些人,有穿粗布烂衫的,也有穿绫罗绸缎的,但不管穿的什么,衣裳都是破破烂烂,瞧着应该没少挨鞭子。
这些人男女老少皆有,脖子上还系着孩童拳头那么大的铃铛,神情麻木,进来不等人吩咐,就朝顾衣跪成一排。
顾衣一眼就瞧见了跪在最中间的少年。
那少年虽蓬头垢发,衣衫褴褛,但不似旁人畏畏缩缩,抬了头盯着顾衣瞧。此人生的剑眉星目,一双丹凤眼狭长锐利。高挺的鼻梁下是苍白的薄唇,此刻紧紧抿着,像是噙着一把锋利的刀。
这便是小说的男主陆恩了。
书中对他这般描写:样貌出众,气质冷然,于一众俯首奴隶中昂头挺胸,一双眼睛写满了不甘、倔强,让顾衣认为,此少年若得机遇,将来必成大事。
是以书中的顾衣慷慨解囊,买下了陆恩,并在听取陆恩身世后,好人做到底,大方送陆恩回家的盘缠。如此好心,才招惹了陆恩。
现在坐在主位的是穿越来的顾衣,她深知陆恩这种有本事、爱钻牛角尖又心狠手辣的人是招惹不得的。既然陆恩会因为她的好心喜欢上她,那她不发善心,剧情不就走不下去了。
机智!
顾衣佯作把所有奴仆瞧了一遍,失望摇头:“不过如此,本姑娘一个都瞧不上。”
买家瞧不上,生意自然做不成,卖家合该痛快离开才对。哪知两个大汉也是个倔脾气,当场把陆恩拎出来,又举起一把长剑,炫耀道:“姑娘莫急着下定论,我手下的奴仆都是个顶个的好。不但干活卖力气,而且每个都身怀绝技,平时用来逗个乐也是好的。比如这个,他能吞剑!”
陆恩:“……”
本来还一脸矜傲,听了这话,脸上瞬间没了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