黝黑的皮肤上咧出一口憨憨的白牙,对比往昔美景,简直让人难以直视:“主人,我发现在大太阳暴晒下练武,挥汗如雨,更能锻炼毅力。”
禽兽:“……”
“你知道场合上应酬的时候,你是我的脸面,对吧?”
酒场来往谈事,身边没个宠物伴着,很没面子。
可她的宠物,在长高长壮的同时,把自己练成了黢黑黢黑的炭球。
好家伙,再黑上几度,就能赛包拯了。
她跟包拯展昭犯冲啊。
“主人……不喜欢舟行这幅皮糙肉厚的样子么?”少年郎惴惴不安,垂下头,轻轻地绞弄她的衣袖。
飞快地抬眸又落下的那一瞬,少年的眼球黑白分明,阳光下,光华熠熠,含着明亮的恳求。
“不,我无所谓。”
禽兽轻轻地叹息一声。反正她不动小孩。
可人究竟喜欢看到美的事物,对比过往,他如今的样子也忒丑了些。
狗嗫嚅地解释:“记忆里,北疆的族亲,那些军将、战士,全都是这般模样……舟行觉得,很有勇猛气概。”
他有他的审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