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还气恨着上午的时候,自己叫秋杳,秋杳不理会自己的事情,不过那些事情,跟眼前的这件事情比起来,并不重要。
李美玲是个真正的利己主义者,早在听到马老四被咬的消息之时,她就已经头脑风暴的想了很多事情。
他们这一家,平时的主劳动力就是马老四和秋杳两个人。
马老四一倒,家里也只剩下秋杳一个主劳动力。
留在这样的家里,吃不吃的饱都是个事情,更何况秋杳年纪也不小了,过两年肯定是要嫁人的。
便是李美玲耍些心机,在秋杳的婚事上面,做些什么手脚,比如说是多收礼金,然后把秋杳嫁给个老光棍之流的。
但是,这年头,礼金才能给多少钱,丰收大队附近这一片,都是穷乡僻壤的,礼金都超不过五十块钱。
这钱总有花完的时候,然后呢?
她在这个家里,还怎么样享福?
李美玲很快就想到了,马老四被她吃的死死的,只要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马老四铁定会同意她改嫁的,反正他人都死了,前头还有个媳妇在黄泉路上等着他呢,也不差自己这一个。
扔下这一屋子拖油瓶,她再找个有前途的男人,她如今还没到四十岁,嫁过去说不定老蚌生珠,还能再生个孩子,稳一下自己的位置。
就算是不能生,也没关系,她有的是手段,可以拉拢住之后的男人。
所以,得走,不能留。
马老四被咬的确实很惨,一条腿已经没有了,身子倒还是完整的,不过半边手臂从手肘往下都没有了。
另一边完好的手,这会儿冲着秋杳晃了晃,示意秋杳往近前走走。
秋杳乖巧的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