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嗓子,贾赦张口就来:“贾家族规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族规,遵守社会公德。”

“第二条,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条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

【机智的大赦赦,你有没有觉得自己背得挺熟?】

【当然,这可是我们家家规!】贾赦昂头挺胸。

【这是《中小学生行为守则》!】

【好用就好!朗朗上口,倒背如流,有木有】贾赦精打细算着【本来就是我家家规,你要追版权,得问我纣王爸爸要。】

【…………】普法系统沉默着【拉黑吧。】

虽然难得怼赢了一次,贾赦还是想了想,觉得应该适应一下封建社会,于是加了第十一条:“贾家男子三十五无子方可纳妾。”

贾政握笔的手一顿,“你?”

“你?”喝着核桃牛乳的贾家族长噗嗤一下吐了奶,“赦叔,你……”

顿了顿,贾珍灵光一闪,拍拍桌案,意味深长道:“我懂了,你是不是想说通房丫头不算小妾。我懂的,我外祖家他们就这样呢。”

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

此言不亚于晴天霹雳,把贾赦劈了个里焦外嫩。他他他他他他……他还真没想过这一招呢……呸!没想到传说中的书香世家竟然挂羊头卖狗肉的!

通房丫头,这种说法做法流传很久,也很普遍的,但是一直被传统清流的书香豪门世家diss的。因为按着律法来说,妾,按着官吏级别各有定数,超出了便是越矩。每纳一个妾也是要上衙门报备上户口的。跟现代婚姻登记没两样,甚至讲究点的世家大族嫁妆聘礼都是有账目清单且登记的(古代人,这点财产问题比现代可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