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在他面前,她根本不想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
她笑着道:“郑启,你是个聪明人,我在沈家的地位,想必你早已经看出来了,跟我结婚,好处或许并没有你期待的那么大。”
越是难过和生气,她越是习惯笑脸示人,因为这一点,方清欢总觉得她是个跟自己过不去的死脑筋,没错,那个单纯到让她觉得幼稚的方清欢居然觉得她傻。
郑启沉默了许久,楠之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是权衡利弊,或是一时不知道该怎样接她的话。
楠之索性不再等,弯腰脱下脚上那双超过十厘米的银色高跟鞋,提在手里,看都没再看郑启一眼,转身丢下一句话:“招待不周,不送了。”
她提着高跟鞋,赤着双脚走在桥上,步伐坚定得像个慷慨就义的女英雄,从始至终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她并不知道,她离开以后,身后的郑启掏出一支香烟,正要点燃,却不知为何愣住,又把烟塞进了烟盒里。他抬起头望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周身的气息似乎越来越冷冽,过了许久,他猛地一拳打在桥边的护栏上,留下几丝血迹。
然后他低低地喃喃了一句:“郑启,你什么时候才能长点记性。”
看也没看一眼受伤的手,他坐回车里,驱车向前驶去。
宾利刚刚驶出明珠大桥,拐过下一个路口,他忽地将车往回倒了几米,停在一家平价帆布鞋店门前。
门前的垃圾桶上,随意地丢着一双银色的高跟鞋,鞋跟足有十几厘米,看上去价值不菲。
他认识那双鞋,那是刚刚沈楠之脱下来提在手里的鞋。
脑海里又响起了一个女孩的声音。
那女孩雀跃地问他:“郑启,你看,我穿了高跟鞋好不好看?”
十几岁的他看着长裙下那双莹润的小腿和雪白可爱的脚趾,耳根发热:“高跟鞋穿起来会很累的。”
“没关系呀,你就说好不好看?”
他把视线从她的双腿上移开,在她的催促下红着脸,言不由衷地说道:“我还是觉得帆布鞋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