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看着手中如同什么狗血连戏剧一般的所谓传记,夏洛克简直想要翻个白眼。尽管这里面没有明着写什么爱情,甚至否定了他与约翰之间存在爱情这种东西,但是那隐晦的擦边球夏洛克还是看的非常清楚的。
那种粘稠的情绪,让夏洛克不由皱起了眉头。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为什么搞得他与约翰好像在演什么苦情剧一样。
现在这年头,年轻人为了赚钱,可真是什么都写的出来。
看着眼巴巴注视着自己,希望能够得到授权的某位“作者”,夏洛克近乎直白的说道:“不用了,门口在那里。”
“福尔摩斯先生,你是哪里觉得不行呢,我可以改的。”被拒绝了的作者,有着一头棕色的漂亮头发。
但是现在看过去,似乎隐隐有些“秃兀”。
看在也许写文令人头秃的份上,夏洛克没有说问题在哪里,但也没有继续坚持要让对方离开。
他拿起对方试图用来打动自己的草稿,指着上面那些什么“时光”、“岁月”、“爱情”之类的词汇,“这写的都是什么东西?”
眼看着峰回路转,棕毛作者眼睛倏地一亮,然后滔滔不绝地讲解起了自己的作品。
“福尔摩斯先生,您可能不明白,时代变了,现在这种形式才是最为流行的……”
还没听完完整的一句话,只听到这里,夏洛克就已经不想要继续听下去了。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什么时候迎合过别人的爱好与所谓的流行。
当初博客难道很流行吗?
但约翰却能够凭借着夏洛克的各种探案经历,引来了那样巨大的关注,甚至让夏洛克火遍了整个国家。
但是现在,难道他已经落魄到,需要评价这些狗血的存在,才能够引来他人的注意吗?
先不说夏洛克需不需要这种关注,就算他真的那么需要,他直接让大英政府帮自己宣传,难道不比依靠这种狗血剧情来的好吗?!
断然拒绝并将对方赶走之后,夏洛克坐在沙发上,慢慢的用小锤敲着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