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什么情况,你突然间大叫,我还以为你出什么状况了呢,可你倒好,女儿家家的,鞋子不穿,就这么衣裳不整地跑了出去,被别人瞧见了不该瞧的,你以后怎么办?”
钱宝儿:“啊?”
“没什么。”宋景桓叹了口气,“不穿鞋就跑出去,脚不疼么?明明昨天晚上才弄伤了脚趾头和脚踝还有膝盖的,怎么这么快就好了伤疤忘了疼?”
这话虽有指责的意外,话里话外却全都是关心。
他说着,把钱宝儿的裤脚稍微挽起来一点,查看了她的脚趾头和脚踝,确实红肿都消了,淤青也散了一些。
宋景桓还想看她的膝盖,钱宝儿连忙按住他的手,“没事了,膝盖不疼了。”
说完这话,她一团浆糊的脑袋才想起来她急急忙忙跑出去是要干什么,“我以为你看我没睡醒就抛下我自己跑了,不带我去市集了,谁知道你们三个人竟然在门外鬼鬼祟祟地盯着我。”
宋景桓忍不住好笑,“你昨晚不是半夜起来把自己摔了个七荤八素,今个儿你好不容易睡得这么香,我怎么忍心叫醒你?即使要去市集,也会等你醒了再去,谁曾想你这么沉不住气。”
钱宝儿撇撇嘴,心里一阵别扭,这气氛不知为何有些怪怪的,她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
书呆子今日是吃错什么药了么?
还是她昨天晚上摔的那一跤把脑袋给摔出了毛病?
她怎么觉得,今日的书呆子好像又不太一样了。
但这话她不敢当着宋景桓的面说,抿了抿嘴,说道:“我哪儿知道你会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就跑了。何况,赶集不是都要赶早么?”
宋景桓像是看出了她已经察觉到气氛不对,但仍像没事人一般道,“赶集才赶早,咱们又不是去赶集,怕什么晚,何况咱们还有马车呢。吃完早饭再去也不打紧。”
是吧?
这么听起来也挺有道理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