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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持续不到小半个时辰,失去首领毫无组织的贼兵在马队冲击下很快七零八落。
马兵往返冲了两遭后退出战斗,由刘承祖与曹耀率赶来的步兵对贼人完成最后的捕杀与驱逐。
战斗结束后,刘承宗把红旗拴在粮车上,从白鹰子身上扯了块布仔细擦拭雁翎刀上的血迹,他所掌握最值钱的手艺不是兵器技巧,而是从米脂刽子手那学到的磨刀技术。
教他磨刀的师傅说刀是不能带血入鞘的,血是人魂精气,带血入鞘久了会生出怨气。
当然一般人都会对这种说法半信半疑,刘承宗更是干脆不信。
他脑子里另一份记忆清楚的知道这世上有细菌,见过血的刀子不细心处理,收刀入鞘里面空气不流通,滋生细菌锈了兵器,还会带着一股子恶臭。
那恶臭就是怨气,到那份儿上,刀就不能用了。
这种时候好的磨刀技巧就很重要,刘承宗磨过的刀,刀身能当镜子使,血挂不上去,只要用布料擦拭干净,什么锈迹都不会留下,只要回头上点油就好。
要不是当年武举科场外贺人龙把家丁待遇说的太过动听,正合了自己六年习武生涯,刘承宗本打算在延安府开个磨刀铺。
凭他的磨刀手艺,大富大贵可能指望不上,养家糊口却不在话下。
步兵正在打扫战场、清点战利与财货。
闲下来的曹耀在村里左右寻觅,看见刘承宗在这边,兴奋的上前问道:“逮住他了?”
“死了。”
刘承宗擦净了刀,用大拇指抚着刀刃上细小崩口,收刀入鞘,朝一旁地上挑了挑下巴,指了指自己鼻梁道:“箭射在这,没受罪,他弓、刀在红旗背上,还有七八斤火药,看看有你的东西不?”
曹耀闻言大喜,走过去蹲下在尸首便看了好一会,这才返身回来拍着刘承宗道:“射得好,射得好啊!还要啥东西,我啥都不要,都是你的——刀见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