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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落,李明回来了,王剑好失落。

赵欢欢却不会同情他。

在赵欢欢看来,既然魏明山要成为她的闺蜜,那以后就不能只在小镇发展了。魏明山是要跟着她走出去的,离开小镇去往大城市。

而王剑没有学历没有钱,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一无所有。他怎么配得上她?

最爱的闺蜜如果嫁给一个让她赵欢欢看不上的男人,她赵欢欢要在心里堵一辈子,那多闹得慌?

除非是和这个闺蜜绝交。

“欢欢,王剑从小就想学医,你能不能带带他?”轮到王剑去洗手间的时候,李明问赵欢欢。

“李医生您是医生,他跟着你不就好了?”

李明尴尬地笑:“你都知道的,我就那半桶水,药店没有倒闭,现在生意越来越好,我也在镇子上打响了名气,那是因为背后有你啊,所以你能收下王剑做徒弟吗?”

其实,李明就是想让王剑和赵欢欢多接触,都说感情是培养出来的,见面三分情,见的面多了,自然就有感情了。

从小的感情到大,那又不一样了。

只要王剑将赵欢欢娶回家,那就是给家里娶了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回来啊。

毕竟现在,自己和赵欢欢之间并没有什么棒死了的关系,赵欢欢可以选择和她合作,也可以随时终止合作,另行选择合作方。

在镇子,谁得到赵欢欢,谁就得到了财神爷。

李明心里门儿清,在大家都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作为一个最早的知情人,必须先下手为强。

赵欢欢却并没有收王剑为徒的意思,而是说道:“王剑想学医,李医生你应该让他去读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