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文兰虽出生在水云村这样的小地方,但被姚庄清惯的不行,从小到大,一丁点家务都不让崔文兰沾,甚至让她学琴棋书画,只等着以后嫁个高门显赫的人家去,所以把崔文兰养的贪婪又恶毒。

当然,这或许也是崔文兰的本性。

上辈子,沈糯同意穆秀娇进门后,崔家所有人跟随穆秀娇来到京城生活。

京城的繁华和遍地华丽妆容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们让崔文兰迷了眼。

一开始还好,加上穆秀娇对她也大方,吃穿用度方面没短缺她的。

但渐渐的,崔文兰开始不满意起来。

她觉得穆秀娇的穿戴凭甚就是最好的,她也想要最好的。

穆秀娇因为太爱崔洛书,也只能按照给自己置办东西的标志给崔文兰置办衣裳首饰。

也因此惯得崔文兰越发的无法无天。

后来崔文兰带着奴仆在街上逛珠宝铺子,看中一颗非常漂亮的粉色珍珠。

那颗珍珠一看便不是凡品,散发着粉润光泽,熠熠生辉,大小也足足有半寸大。

这样的极品珍珠,京城里也好几年都见不到一颗,何况还是粉色的,要价高达五千两。

当时在场的所有姑娘都被这颗粉色珍珠迷住。

但听到需要五千两的价格后,几乎所有人都歇了心思。

就算她们是高门大户里的千金小姐,但五千两,也不是随便能够拿出来的,像她们这般,家中富裕些的,一个月也有几十两月例。

五千两,需要她们十年的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