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页

———

庚朝三十年夏。

辅国公六岁的嫡孙女卫欢,于国子监进学。

七皇子越琅奉任祭酒,同任卫欢引途星。

回寺,立于地藏殿内。

地藏菩萨还是那般,左手执明珠,右手执九环锡杖。头戴毗卢冠,身披袈裟。

站于地藏菩萨下的方丈,也依旧是一脸慈悲相,只道,“无一,若半是修行半为魔,自可归去。”

“自己之忧,自己方能解。”

越琅颌首。

手执佛珠,将先前为卫欢所制,用以誊写的书案连椅带走。

庚朝三十年秋。

辅国公卫锐,养病归来。

恰逢越琅府邸建成,未待庄阙收卫欢为孙,越琅便撵着庄阙一同自卫府离去。

卫炽于陇安山剿匪而回,怒休姜氏。

刑部裁姜氏黥刑,流放于宪州,未满十年不得回京。

卫嫣与卫颜因皆卫家骨血,便仍留于卫府。

庚朝三十二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