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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翰不自在地偏了偏头,拒绝回答他的问题。

颜沁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接过哥哥递过来的小豹子撸毛,毛茸茸的触感让她放松下来,顺便替孟翰解释道:“即使有了灵智,他们的本质依然还是动物,还会被种族的本能与习性影响,年龄越小,修为越低,这种影响越明显。有些动物,尤其是幼崽,喜欢被撸毛,甚至很享受被撸毛的过程,这种本能在妖兽小时候很难抑制。这是这个制度能够实行的最根本原因,要不然妖精家长们才不会同意他们的幼崽被人随意摸来摸去呢。”

托尼拿着酒杯似笑非笑的看了孟翰一眼。想不到这个熊孩子小时候还有这样可爱的“爱好”呢。孟翰注意到他的眼神,瞪了他的一眼。托尼移开视线,抿了口酒,用酒杯挡住扬起的唇角。

颜澈接着道:“这个传统据说起源于一百年多前入学的一只成精的大熊猫。那一年小孩子争抢撸大熊猫都抢疯了,撸不到大熊猫的退而求其次去撸其他毛茸茸妖兽,但那也不够分,然后就打起来了,后来因为小孩子出手没轻重,伤了好几个,才被制止。老师争得了那些毛茸妖精和他们家长的同意后,把撸毛茸茸的资格设为奖励。幼儿园的时候,谁表现好,谁就能撸毛茸茸,为此给老师省了不少事情。后来就成为了学校的一种传统延续了下来。当然,一切遵循自愿原则。”

颜沁感叹:“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感叹国宝果然不同凡响,大熊猫精造福世界。可惜没赶上好时候,我也好想撸大熊猫。”她又低头撸了两下毛,带着羡慕向往的表情,“听说有一个变种能力是跟动物交流的孩子每周都能去摸大熊猫,和大熊猫一起玩儿。”

实名羡慕jg

复仇者们想像小豆丁们为了撸毛茸茸先大打出手而后又努力乖巧的画面,不约而同的笑了。小变种人们眼中则满是憧憬,有些羡慕地看着颜沁撸毛茸茸。

托尼想到林飒,那种人也喜欢毛茸茸吗?有些想像不出来呢。在他印象中,林飒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稳健持重,却又做事随心,看着温和好说话,其实很少有人能走近他的心。与世俗格格不入,仿佛站在世人之外冷眼旁观,看着别人的热闹。大学期间,在两人还不相识时,他曾在派对上见到林飒,曾见他之前还在和人谈笑风生,再一会儿,就看见他端着酒杯坐在角落,虽然看着喧闹的人群,却仿佛什么都入不了他的眼,他和其他人之间仿佛隔了一个世界。

他们两个是完全不同的人,全世界都知道,托尼斯塔克骄傲自负,桀骜张扬,恨不得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在自己身上。这一点,即使父母在他年轻时意外去世,都没有改变分毫。现在想来,托尼都不知道自己当初哪里入了林飒的眼,能与他相交。

托尼这边想着林飒,举着酒杯出了神,那边的笑闹还在继续。

“小学的时候就不同了,老师不再参与,提出要求的变成了被撸的毛茸妖兽,那条件就五花八门了,竞争也特别激烈。最常见的要求是打架赢了的可以撸。因为妖兽崇尚力量,比如他。”说着抬了抬下巴向孟翰示意。

孟翰有些羞恼的勾了勾爪子,有想挠那个抖落他黑历史的损友一脸花的暴力想法。

“有单挑,有组队切磋,还有体育竞赛。有些能力不具备攻击性的超能力者和变种人为此特地去学了武功,大家还练习配合,学会团结协作。最可怕的是吴拓崎,他去学了兵法然后应用于竞争撸毛资格。”颜澈想起那些年被心脏(一声)腹黑支配的恐惧,随后又得意起来:“虽然被他坑了几次,但机智如我,我转头就去找他组队,一起去坑别人。”

吴拓崎谦虚一笑,他对这些感兴趣,也很有天赋,很享受运筹帷幄的感觉,小时候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

公孙禹则点点头,他就是为此才拜入丐帮学武的。

“有要求成绩的,要求做饭好吃的,会弹琴下棋画画的,甚至要求撸毛熟练度和舒适度的等等等等,大家为此还特意去了解学习不同毛茸动物的习性和撸毛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