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远征认为,像斯科特这样的苗子,是比较安全的。
问题是,他安全归安全,但上限不高。
路易在斯科特进入大学前就听过他的名字。
1987年,《今日美国》推出的高中篮球运动员榜单里,他位列全美第二。
此人的投射能力强,来到nba,开发出三分射程毫无难度,但除此外,也没有其他让人眼前一亮的特质了。
而后,两人又探讨起了乐透热门里最高大的球员费尔顿·斯宾塞。
此人来自路易斯维尔大学,承接水货学长佩维斯·埃里森。
就是那个号称从不紧张的佩维斯。
因为他的学长,路易一开始就对斯宾塞存在偏见,赵远征也不看好他在nba的发展。像这样的球员,在自由市场,甚至用第二轮选秀权好好找的话,可以找到一堆。
他们跳过了一个又一个。
路易头一次发现选秀这么难。
这也是他很久都没有亲自去考察大学球员的原因。
他在尼克斯的地位越大,侦察大学生这种事就越是会交给属下的人。渐渐地,他也对大学篮球知之甚少了。
路易几乎产生了交易第八顺位的想法。
直到他看到下一份球探报告。
一个响亮的名字进入了路易的视线:莱昂内尔·西蒙斯(lionelsimmonssf)。
西蒙斯是大五联盟的历史头号得分手,在ncaa历史上排名第四,大学生涯得分3217分。而且,他还是1989-90年美联社年度最佳球员,两次入选全美最佳阵容,并获得今年的伍登奖和奈史密斯奖。
“你觉得他怎么样?”
“呃...可能只有一个问题。”赵远征也感觉,以尼克斯手里的签位,此人是最合适的人选。
“他不打控卫,也不是中锋。”
路易笑眯眯地说:“没事,我们队素来有让那些多才多艺的小前锋打控锋的传统。”
赵远征陪路易看了西蒙斯的比赛录像,虽然只用快进看了半场比赛,就足以让后者下定决心了。
赵远征敢肯定,路易看上了西蒙斯。
西蒙斯身上有路易喜欢的多样性。
对路易来说,多功能球员好于单功能球员;能打多位置的摇摆人比固定在某个位置上的尖子生更具吸引力。
像他这种喜欢打长轮转的执教风格,最喜欢组装各种离奇的阵容。
而这是摇摆人得天独厚的优势。
“看来,莪们的第一个人选已经定下了。”赵远征笑道。
“没错,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