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何必搞得两败俱伤呢?”曹月晴流着眼泪劝说,“现如今的法律是有漏洞可钻的,我请了最好的律师,律师说你们提供再多的证人证言也只是佐证证词, 最坏的打算也只是判处五六年, 再不行我还可以继续上诉。但是你们收了钱,可以送孩子去国外读书, 她会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我女儿的未来用得着你来给?”张建气得推开曹月晴, “我们不会利用孩子赚这些钱的, 你赶紧滚!”
张萍说:“曹小姐, 你扪心自问, 假如今天躺在病房里的是你自己的女儿,你会答应你自己嘴里说的这些狗屁条件吗?我就是要告他坐牢,我要他一辈子永无翻身之日,我要每个人都记得他的猥琐面目, 哪怕他只坐一年的牢,我也要他每分每秒都饱受煎熬怒骂,今日我女儿承受的痛苦我要他百倍承受,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
张建气急败坏,“赶紧收拾收拾滚蛋!”
曹月晴转身离开,迎面撞上了正朝这边来的唐蜜。
唐蜜无意与她交谈,径直往前走去,曹月晴站在身后,看她很久。
张萍对唐蜜说:“听说袁成志的妻子给他找好了律师。若是我们还不能找到更有力的证据,到时候他只要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做过,最多也是判个几年。几年后出来他换个身份仍旧可以东山再起。”
“可恶的世道!”张建说。
唐蜜叹息一声。
网友们的智慧在这时候充分展现,年轻的同学们自发的在网络上组织“为小媛媛伸出援手”的公益行动。
“你最能帮助媛媛的不是给钱给物资,而是帮助媛媛找出罪犯更多的犯罪证据,让我们一起在法庭上将他绳之于法,不要再有第二个房思琪,袁成志不会成为第二个逍遥法外的李国华。”
类似这样的年轻人自发网络行动还有许多,分布在各大社区媒体之间,全网掀起了一股“一起找证据将袁成志绳之以法”的自发自觉行动。
许多同学在网上留下温暖的印记:“只要你勇敢站出来说出你的故事,我们就能一起抵制,保护儿童。”
目前,以18岁少女实名录制视频为首,短短几日,已经增加了好几十个女生自发走在一起,实名举报曾经遭受袁成志的性侵害。
可即便事件闹得如此沸腾,专业律师还是认为胜率不算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