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完之后,他直起身子,扫视了一圈出租屋。

由于原主不红,公司不给提供宿舍,所以只能自己在外面租房住。

这里是他之前租的单人公寓,算上押金一年两万五,性价比很高。

公寓只有一间屋子一个开放式小厨房和一个卫生间,屋子既是客厅又是卧室,整个空间小得可怜,好在还算干净。

沈恕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熟悉了这间公寓,然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他之前奋斗了十年,好不容易事业有起色,过上了住别墅开名车配司机品红酒的生活,却因为车祸穿书,一夜回到解放前,再次成为一个穷光蛋。

真是令人郁闷。

为保小命拒绝了乔戎,又得靠自己奋斗,他是注定劳碌吗?

之前还信誓旦旦地想要在这里发展未竟的事业,现在看来,他可太难了!

但是还能怎么办?眼下只有努力赚钱还债一条路可以走,既来之则安之吧!

想到赚钱,沈恕认为博耀互娱这个主业是拉皮条的垃圾公司十分不适合健康发展,必须要趁早解约。

他从箱子里找出三年前与博耀互娱签下的合同,从头到尾仔细翻阅了一遍。

放下合同,他忍不住摇头,感叹真是大开眼界。

这份二十年的经纪合同简直刷新了他对霸王条款的认知——按规定,他参演影视剧、参加商业活动所得的全部酬劳,公司抽成百分之七十,个人分得百分之三十,如果他想单方面毁约,需要付给公司两千万的违约金。

两千万!!!他现在的存款是负债七位数!而且处于半失业状态!以后他拼命挣到的钱,也只能拿百分之三十!

他要何年何月才能靠自己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