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宁不想自己变成被厌恶的怨妇,也不想一段青春本美好的感情,最后除了憎恶什么都没了。
哪怕,路盛欺骗得她心灰。
初秋,飞蛾依然活跃,好不容易从高楼外飞入屋子中,却被灯罩拦在它们生来就向往的烛光外。
希望就在眼前,怎么可以放弃,然后拼命撞击,一次次,不要命的撞击,终于好运从缝隙冲了进去,然后,拥抱刹那化为黑灰。
盯着看了好久那傻蛾扑火,欧宁忽然笑了。起身,往外走。
咔嚓,大门开动的声音,惊动了厨房里的路盛。满手面走出来,他一无所觉笑问:“干嘛去,要买什么一会我陪你。”
走廊要比卧室更暗,明珠曾为情调买的吊灯发出晕黄的光,把男人俊脸模糊成一片。
相比那张惑人的脸,其实,路盛身材更好。因着常年练拳,高挺却不单薄,是标准的衣架子,穿什么都服帖帅气。此刻围裙下那半敞衬衫里,麦色鼓鼓的胸肌,充满了男性本能的力量与诱惑。
围裙半露肉,是路盛特意做的心机打扮。
今儿没去更舒适的宾馆,特意回老房子作饭换衣休息,也是他追老婆手段之一。
路盛曾经看过一本书,说味觉是最好的记忆提醒器,总会触动起人心最重最深的部分。让人怀念起难以忘怀的温暖和幸福。
就像天天米其林,顿顿山珍海味,母亲那碗白粥素面还总是更可口香甜。
欧宁以往最爱他的饭菜口味,路盛打算好了,今儿要靠旧日味道,温馨往事打动老婆的心。
当然,除了美味,还有无往不利的男色。
只是想不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人家一招鲜,就破了他所有手段。
“路盛,我们少年相识,你该知道我的,从来不会回头,就连对亲生父亲也一样。当初,我和你说分手不是赌气不是玩笑。”欧宁忽然不带一点情绪,一字一语字正腔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