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对他自己都粗心粗鲁的男人,对自己却用尽了所有细腻的心思。
从初遇起,路盛他就好像万能机器猫一样,总是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出现,默默地为自己安排好一切。
渐渐的,他就成了自己生活里的必不可少,就像是空气,身在其中无所谓,一旦离开就能要了自己的命。
可到底,自己还是熬过来了,既然没死,就要更好的活。
刚刚放亮些的天空响过鸽哨,鸽群在一天最好的时间自由翱翔,仰躺着的欧宁瞧了半天,眼珠却没动。
脑海里幻灯片般不受控制的播放,都是路盛十几年对自己各种美好回放。
还有最后,他为了比自己更可怜,更需要保护的谷兰,挥起锋利无比的刀,毫不留情把自己一颗心剐成碎肉。
让自己撕心裂肺,却喊不出一声疼。
缘聚缘散,本是寻常。爱来爱去,也是应当。
抽出回忆,欧宁无声一叹,抬起头却瞧着路标不对:“怎么不是高铁站的方向?”
傻丫头,才发现吗?
路盛眼里带戏谑的笑,嘴上却一本正经回道:“呵,没听过有一种美叫臭美。动车上,穿鞋的都怕光脚的!这天正半凉不热,很多当大爷当惯了的,穿着袜子包脚鞋,上车就要脱。大脚丫子就伸你耳朵边,兴许起兴了还要搓搓泥儿。你愿意闻那酸爽的味道?在碰上座霸,歌手,吃货,多遭罪。”
恶心!欧宁白眼狠狠剜了剜他。
算了,愿不愿意也上了贼船,他愿意开车就开车吧!大不了累了时,自己替他。
车里老歌飘荡,不知什么时候,欧宁沉浸在音乐中睡着了。只是,睡得不安稳,曾经挥不去的噩梦萦绕眉间。
梦里,还是那间病房,还是母亲只铺白布的病床,还是路盛跪在她面前。说着那句残忍的:对不起,他只是一时糊涂,和谷兰只此一次,求自己原谅的剜心刻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