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水路,又是一路的顺流而下,时间花费的肯定要比骑马坐车少。
既然是要去救人,赶的就是时间,肖雨栖领着李蘅妙,带着金大丫,领着小胖胖,选着是自然就是最快捷省时,且曾经还走过一次,有了行走经验,又了解沿路情况的水路而行。
而且途经肖家庄的时候,她还可以去那里,拿到山外各处汇集而来的最新情报消息等等,总之是利大于弊。
出山继续快马加鞭的赶路了两日,夜里都没停下,眼看着要抵达天曌县。
肖雨栖看着头顶的日头,再看看身后,自打入山就不曾出山过一次的妙娘姐姐,骑马实在有些力不从心了,肖雨栖心里有些担心。
伸手勒紧缰绳,吁停马,肖雨栖朝着身后紧随着自己停下的两人道。
“妙娘姐姐,金大,前头不远处,我记得有处茶棚,咱们先去歇歇脚,吃点东西再赶路吧,反正还有半日就到天曌县了,到时候咱们换了水路,不用再日夜骑行,人肯定松快很多”。
曾经走过一遍的路,肖雨栖很难忘记。
再说了,距离上次自己途经此地,也没有多久时间,此时再走,她记忆深刻。
金大丫早就看到身边的李蘅妙体力不支,身着男装的她,立刻高声应和同样身穿男装的主人,“好的,五少。”,回头看向李蘅妙,眼里尽是庆幸。
得亏自家主人不同意大姑娘男装打扮,毕竟用主人的话来说,大姑娘穿上男装也不像男子,所以,还是当她姑娘来的更稳妥,不惹眼。
李蘅妙也心知,自己还是托大了,此趟出门,她拖了妹妹的后腿。
也怪这些年来,自己在山谷里被家人养的身娇肉贵的,早没了当初逃离金城的狼狈与决绝。
在家人都呵护下,光干点力所能及的家务,真是没法跟这高强度的赶路比。
心知自己不能倒下,倒下就是给妹妹添乱,李蘅妙强忍着自责与懊恼,咬紧牙关。
忍着一双磨破了皮,已经不像是自己的大腿上的酸痛,点点头,接受了妹妹的好心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