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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跟着窗上一暗,灯也灭了。

花仔把匣子往怀里一揣,笑眯眯回房去。

嘿,连匣子带扳指,可比钱袋贵多了。

赚了。

第二天一早,天色还未全明,花仔戴上新收的宝贝,晃晃荡荡离开屋子,准备去吃早饭。

一开门,就见桑伯手里捧着托盘,走来。

“花公子早。”桑伯等人全都统一口径,在别院也这么称呼,他满面笑容,“这入秋之后,一日比一日凉了,花公子先喝一盏参茶暖暖身子吧。”

清晨先喝一盏参茶是姜安城的习惯,花仔还嘀咕过七十岁的老头才会这么干。

看在参茶比较贵的份上,花仔端起来就打算一口闷,只是才喝一口,就差点儿喷出来。

参茶原来就是这个味儿?这跟喝药有什么差别?

花仔一脸同情:“你们主子天天的就喝这个?”

“主子向来睡得少,公务又繁重,早起喝一盏参茶,能提神。”桑伯劝道,“花公子天天跟着主子,也辛苦得很,这是最最上等的野山参,对身体最是滋补了。”

作为一个打劫能手,花仔当然知道野山参有多贵,原想看在钱的份上捏着鼻子喝了,但鼻子表示不肯,她尝试了一下还是放弃了,“这也太难喝了。”

桑伯笑容里多了一分慈祥,“主子小时候也是不爱喝的。”

“那他还喝。”花仔算是知道为什么姜安城不管吃什么都看不出表情了,摆明是一大早就被这玩意儿搞坏了胃口,吃什么都一样。

“后来主子长大了,不爱喝的也会喝,不爱做的也会做……”说话间桑伯的神情有几分感伤,不过目光落在花仔身上,又重新微笑起来,“那花公子喜欢什么?我吩咐人去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