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页

沈千姿:“……”

她招她惹她了?

校长介绍道:“这位就是我留学时的好友,约翰。”

约翰?

沈千姿猛地一震,盯着约翰看了好一会儿,总算想起来,她为什么看到他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了。

千姿活到了108岁,也收了几个徒弟,约翰就是其中一位。

跟其他因为兴趣想拜她为师不同,约翰是被逼无奈。

他们家是艺术世家,却偏偏除了一个喜欢做生意的约翰。

他父亲很清高,认为做生意的人满身铜臭味,便把约翰塞给了她。

千姿虽然是画家,但她是个爱钱的俗人,在知道约翰有做生意的天赋之后,她借给他一笔钱作为创业资金,为此还惹得约翰的父亲不悦,跟她大吵了一架。

千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黑粉和敌人,哪怕约翰的父亲跟她绝交,她也没有放弃约翰,支持他想做的事情。

她不认识约翰就算了,她认识了就不会允许约翰的才华被埋没。

事实证明,约翰确实有经商的头脑。

他现在是一位很成功的商人。

校长说:“我以前邀请过你好几次,都不肯来我们国家,这次怎么肯来了?”

约翰瞳孔里闪过一丝沉痛,“我这次回来主要是想看望一位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