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看看。”秦姒以为是出了什么事儿。
十一立刻上前。
一会儿的功夫,十一回来,眼里带着笑意, “前面有个小姑娘正当街抢人呢。”
“是吗?”红袖大惊,“光天化日,居然有如此胆大包天的小姑娘。”
秦姒这时已经大步上前,只见前面确实有个小姑娘在行凶。不过她一看到人就乐了。
那抢人的小姑娘不过四五岁大小,粉白团子一样的脸,一对乌黑鎏金的眼珠子灵动可爱。身上华丽的红衣胜枫,脚踩一对镶嵌了各种宝石的鹿皮靴子。她梳着双髻,脖子上戴了一个璎珞圈,一看就是价值连城之物,嫩藕似的手腕上戴着几个小镯子,上面缀满了小铃铛,她轻轻晃动,全身叮叮当当。就连她身边那只蹲在在她身旁威风凛凛的长毛犬脖颈上还挂着一个金铃铛。
小姑娘一看就是富贵堆里泡大的,身上的物件随便一件都够普通人家吃喝一辈子。瞧着生得比年画上的娃娃还有漂亮精致,说出来的话却十分嚣张。
“离哥哥,你跟不跟我回家?”
那个被人叫做“离哥哥”的小小少年一张白皙的脸红透了,站在那儿手足无措。
“你,你莫要胡说八道。”
小姑娘眨眨眼,一脸的娇憨可爱,“离哥哥,我祖父说了,喜欢的东西看上了就得抢回去,免得日夜惦念。离哥哥,你长得好看,我看上你了!”
一旁的秦姒不禁笑了,“这小姑娘年岁不大,居然如此嚣张。”
旁边卖瓷器的货郎小哥忍不住搭腔,笑道,“她呀,被家里人宠得无法无天,不过四五岁大小,成日里骑着一只狗在城内招摇过市,瞧见喜欢的东西便据为己有。”
“是吗?岂不是叫人避之不及?她家大人不管吗?”
“管啊,怎么不管,可她老子一管,老子的爹立马不乐意了。护得跟眼珠子似的,直接把儿子给揍了!”
“居然还有这样的?”
货郎小哥眼里含了笑意,“谁说不是呢,且耐不住她长得漂亮可爱。她一冲你笑,你心都化了,只得巴巴地将那些她喜欢的东西捧到她面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