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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陆畔是一手,一手注释本。

看到唱片机,他就先去注释本里翻找。

看到自行车,也先去翻那本扎几个眼用麻绳串起的本子。

让脑中先有一番轮廓,先想象一番,然后再代入往下看。

陆畔是越看越精神。

小到对唱片机感兴趣,对人家那西餐厅里的啤酒感兴趣,对人们的穿着,尤其是女的穿高跟鞋,你看看那图,踩这么个东西能走得了路吗?

大到对高速公路,对他眼中像风火轮一般的自行车、对工厂流水线作业、工厂的管理模式,对人家高速公路建设、对有轨电车,竟有电,电灯?

注释本上写,因为有那种电,人家帽子上都能安个灯。从此以后走夜路,离很远都能看到,而不是火把照耀的那么一小块。

再也不怕别人搞偷袭了,因为放哨站岗的能看见。

且城里的路上,有一排排灯。

为那些赶夜路归家的人照亮。

他就瞅自个床边的蜡烛灯台愣神。

愣一会儿接着看。

当陆畔看到鹰国首领在开战前,带着手下们去查验新式“铁皮子车”时,它叫坦克,看完了所有关于坦克车的注解后,已经躺不住了。

陆畔盘腿坐起身,双手捧着简朴到不像话的破本子,一脸爱不释手的模样。

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才能想到这种东西。

她的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