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赖在沈辞手里享受他的揉搓,好像已经舒服得快要融化了,秦抑还是没敢贸然伸手,又问:“它会唱歌?”
“会吹口哨。”
“会学人说话吗?”
“这个可能有点困难。”
沈辞坐到秦抑身边,一边抚摸鹦鹉,一边把它递到秦抑跟前:“要不要试试?”
秦抑其实对小动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只要不是八条腿或者八条腿以上的,是两条腿还是四条腿对他来说都差不多,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只要不来打扰他,他们就井水不犯河水。
但可能因为这只鹦鹉是沈辞买回来的鸟,又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居然真的让他产生了那么一丢丢好感,于是他伸出手,试图触碰鹦鹉的羽毛。
结果他还没碰到,鹦鹉已经挣扎了起来,直接从沈辞手里挣脱,扑腾着翅膀飞到了他肩膀上。
沈辞:“……”
秦少这气场也太强了吧!
这种生人勿近,小动物也勿近的气场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天生的?
他选鹦鹉的时候,特意跟卖家要了一只最胆大不怕人的,这鹦鹉从小手养到大,基本谁都不怕,沈辞才跟它第一次见面就能rua它,换其他陌生人也同样能上手,没想到到了秦抑这里,居然还是怕生了。
他不死心,又把鹦鹉从肩头捉下来,秦抑再次伸手,指尖才刚靠近,鹦鹉就张开粉色的喙,竖起羽冠,作势要啄他。
秦抑动作顿住,只好把手收回:“我可能不太适合养宠物,你还是给卖家送回去吧。”
“别啊,”沈辞有些着急了,“可能只是它还不熟悉你,你们再培养培养感情,肯定可以的。”
秦抑垂下眼,没说什么。
沈辞有些心疼他,不招小动物喜欢确实很让人无奈,喂麻雀麻雀不敢靠近,摸鹦鹉鹦鹉会害怕,要是养智商更高的猫猫狗狗,八成也养不熟。
似乎就只有没有生命的钢琴,可以永远陪伴他。
沈辞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抚摸了一下鹦鹉,将它哄好以后放回笼子里,随即挽住秦抑的胳膊:“哥哥,对自己有点信心好不好?你们才刚见面,彼此还不熟悉呢,你给它点时间,它肯定会喜欢上你的。”
“有你喜欢我就够了。”
沈辞莫名从这句话里听出了几分寂寞,忽然他凑上前,整个人都快贴到秦抑身上,在他耳边低声说:“有我喜欢你还不够,我会让更多人喜欢你,让更多动物喜欢你,让他们知道,秦抑才不是什么可怕的人,相反,他很可爱。”
秦抑眉尾微微一扬。
如果温遥在现场,一定会觉得沈辞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已臻化境,硬是能把一个跟可爱毫不沾边的人看出可爱来,还要觉得看不出他可爱的人都是没有发现美的眼睛。
沈辞在秦抑身上赖了一会儿,又不知想到什么,抽着鼻子闻了闻:“哥哥,你说,如果你身上沾满我的气味,是不是就能让小动物亲近你了?”
秦抑:“……?”
沈辞自觉找到了正确解法,开始拼命跟他靠近,用脑袋抵在他肩窝,又用脸颊蹭他的颈侧,试图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味道。
秦抑身上其实还是挺香的,毕竟这人一年四季都天天洗澡,腿不方便也要洗,困得睁不开眼也要洗,衣服永远只穿一天,什么时候凑过去闻,都能闻到香喷喷的洗衣液的味道。
也不知道是车祸后住在医院,长期不能洗澡给搞出心理阴影来了,还是天生就这样,总之,想让他身上沾染一点其他人的气味,实在是不太容易。
沈辞一番操作,觉得没什么效果,索性开始上嘴,亲吻他颈边的皮肤,亲吻他的锁骨,甚至轻轻啃咬他的喉结,又擦过下颌向上,最终停在他唇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