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蕙只气得脑子轰轰的。
“我再说一遍。”她咬牙道,“我有夫君!”
“什么夫君,谁承认了!”温杉怒道,“大哥叫你去死虽过分了,但他有个话说的没错,你和霍四,一没有父母之命,二没有媒妁之言!不过是无媒苟合罢了。呸!苟合他都合不了!”
“只有你这傻子,让陆家和霍四给哄了,真认他!告诉你,老子不认!”
“让姓霍的姓陆的都去死!我妹妹好好一个女人家,得正经嫁个正常男人!过正常日子!”
温蕙怒道:“你凭什么嫁我!”
“凭我是你哥!”温杉大声道,“大哥二哥不认你,我认你!爹娘不在了,我给你做主!”
温杉说的原也没错。
温蕙和霍决这桩婚事,温家人未曾同意,的确是苟合。倘让李秀娘代温杉去打这官司,定能将官司打赢,判这婚事一个无效,温蕙发还娘家。
温杉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女人若没了夫家,不说亲哥哥,便是娘家叔叔伯伯,甚至于近亲没了,族中长辈也有权将她再嫁。
女人的婚事女人自己没有资格参与,男人将事情定了,再告诉女人一声就行。
温杉顶多只是更霸道些,临到这时候了,才叫温蕙知道。
只他实是知道温蕙是个脑子一根筋的倔货。她若自己不想明白,十匹马也难拉回来。
当年爹娘怎样说,一个错眼,倔丫头就一个人跑到长沙府去了。
但她只要绕过这个弯子来,就又会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