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柄匕首是霍决给她的。切金断玉,锋利无匹。当初,她便是用它绞碎了小郡主的心脏。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次杀人。
彼时,那刀刃入肉的感觉还会让她背脊难受。如今不会了。
杀人这种事,迈过去那道坎,就变得容易了。
锋利的匕首直没入了骑马那人的后心,那人一声都没吭出来,直接掉到了马下。
余人惊而转身。
走在最后的两人只觉眼前银花点点闪烁,一人喉头刺穿,一人喉头划断!
余人中,一人反应极快,钢刀迎面砍来!
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长枪,百兵之王。
银枪四两拨千斤拨开刀锋,一个枪花挽过去。
昔日在家里的校场上,她与番子们切磋,都是用棍。棍头沾着白灰,戳过去就是一个白点。每每此时,温蕙就会笑一句:“你死了。”
若攻咽喉,总能将棍堪堪止在对方喉头前不到半寸,也笑一句:“你死了。”
你死了。
温蕙撤枪。
血从对方喉头喷出。
温蕙身如蒲柳柔韧,行云流水般一个下腰,才从贼人喉头拔出的枪尖带着血在空中划过一道红色的弧线,一记回马枪,扎入了身后攻来之人的咽喉。
咽喉最软,入也快,出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