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娘给舅舅跪下,磕头道:“我不求舅舅为我出头,我只求舅舅说实话,当日,舅舅并不知情,也不在场,未曾见证过婚礼!只求舅舅能这么告诉府台!”
她脸上有大块的淤青。
舅舅以前也在县衙门口围观的人群里看过这甥女打官司。
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辩得对方的讼师哑口无言。虽所做的事可气可恨,但舅舅心里也觉得,她那模样,的确有一分与众不同的风采。
再看她如今脸上的伤……舅舅气恨道:“都是怪你不早嫁人!”
终于还是答应了。
下午又去了府衙。
不论胡三如何说,舅舅只道:“草民什么都不知道,没有媒人来提过亲下过聘的。”
监察院掌司在那里虎视眈眈,府台最终判了这段婚姻无媒无聘,未得女方家长许婚,又逼良就贱,是为无效。事女李秀娘,发还本家。
听起来似乎也圆满,但经此一事,李秀娘决定嫁人。
“哪怕是做个寡妇,也算是有过丈夫,且还有夫家,如青阳县令这样的,便不能奈我何。”她道。
她请托了监察院的掌司。
掌司人面广,第二天就给她介绍了一户符合她要求的。李秀娘效率极高,亲自去谈了,回来便告诉温蕙:“谈妥了,我嫁。”
这家是个独生子的贫苦之家,那独子是个痨病鬼,不知道还能活几年。一家子为他的病,家徒四壁。
“我跟他们说,若他们儿子死了,我能赚银子,能给他们养老。”李秀娘道。
因哪怕丈夫死了,公婆和娘家都有权利将女子再嫁(卖)的,李秀娘与对方敞开了谈。她想要已婚的身份和一个夫家作为立足的基点。
对方想儿子死后,自己老有所养,许她抛头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