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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来?是真想把他弄死了好封口?

指控谢初鸿火上浇油,不是周什一空口瞎白话。

昨天晚上,如果不是为了迎接暂时借住在他家的某人,他妈根本不会喊他出去买蒸鱼豉油,他更不会在进学校大门之前,就被自己新班主任记恨上。

“十一啊,你别在小区里买,去小区对面那家便利店买,顺道把你弟弟接回来,他特爱吃鱼。”周妈妈在厨房里抄着锅铲扬声。

周什一没废话,抓过搭在沙发上的运动外套打算出门,周妈妈赶紧补充:“你弟弟照片我发你微信了,反正就看着街上盘最靓、条最顺那个肯定是!”

“知道。”

“对人家热情点听见没,别又哑巴,你俩以后一个班!”

“知道了!”

港市的秋天晚上有点凉。

周什一小跑出家门,反手就把外套披上了,黑白撞色的外套拉链,一直从底下拉到了领口顶头,掩住下半张脸,一手插着上衣口袋,一手握手机。

照片里的男生戴着细框眼镜,除了“好看”跟“帅”,周什一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别的形容词,就知道这人长得好,名字叫的也好,“谢初鸿”。

凭他极有限的文学造诣,周什一主观上把它扩写理解成“初见惊鸿”,跟这人唇红齿白,笑起来谦逊又朝气的模样还挺搭,瘦瘦高高,确实是学校里很受欢迎的类型——跟他恰恰相反。

自打他们家前两天从城西搬来,他妈嘴里就没歇过对这个弟弟的夸赞。

什么礼貌、谦逊、情商高,但凡是个褒义词就能往上套。

其中说的最多的,就是“成绩好”和“懂事”,说等以后在同一个屋檐下了,肥水不流外人田,让他跟人好好学。

周什一又盯着屏幕上的照片看了几秒,掩在领口下的唇角悄然咧出一个弧度,觉得这人还挺臭美,自拍拍得这么好,估计平时没少练。

把手机重新揣回衣兜,少年看起来心情不错,脚下出小区的步子都轻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