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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能搞砸,这次碰面除了双方家长见一下、了解一下态度,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商量立春时要举行的生命力分享仪式。

虽然闫重和陆永嘉也在场,不过都不是不知情的外人,闫家主索性就直接说了自己这边的想法。主要闫家人分享生命力的对象都是伴侣,而闫钧和陆永乐的情况,显然是暂时没什么机会大操大办了。所以闫家的意思是,这分享生命力的仪式,干脆顺带办个婚礼好了。

也不用太复杂,双方家长在场,来个证婚人,有关系特别好的知情的亲朋好友来那么几个,那就够了。

这一说,陆家夫妇就真的挺相信,闫家还是比较接纳陆永乐的。

婚礼的事其实陆家两位也考虑过。不过他们考虑的是到a国允许同性结婚的州、或者去欧洲办个小仪式。虽然法律上其实没啥效力,但大小算个仪式,在人的心情和道德上多少还有点约束力。而在华国办仪式,陆家夫妇在之前是从未考虑过的。

华国的风俗习惯、法律标准,外加闫家听起来就是个传统世家,谁能想到闫家居然会主动提出这事?

然而闫家父母的思路,其实和陆家两位也差不多。

举办仪式,一是对孩子双方都有个约束力,二是都要分享生命力了,就算没有证,至少有个证明是伴侣的仪式吧?

于是,双方父母一拍即合,在闫钧和陆永乐都还没说什么的情况下,开始商量一些需要准备的东西和具体实施方案。

身为事情主角但似乎没什么插手余地的陆永乐:“……”

他扯了扯闫钧,凑近对方耳边低声问:“真要结婚啊?”

闫钧偏头,看到青年手上戴着的戒指,牵住他的手低声回话:“不想办?”

“也不是……就是觉得,忽然好快啊。”陆永乐凑在男人身边低声道,“我还以为要磨个三五年再说……现在我们的家人都放行了,好不真实……”

“乐乐,你们说什么呢?”

陈晓一看着两个年轻人咬耳朵,点名提问:“对婚礼有什么想法?”

“没什么呀。”陆永乐眨眨眼,瞎话张口就来,“我就是猛地想不起出门前把电热水壶关了没,所以问问闫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