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指身侧的狼群,“就是不知道本王今天带来的战士,合不合戍北候的眼啊。”
随着他的举动,狼群伏在他身边,一个个呲着牙低吼,有的牙上还挂着血丝。群狼狠起来,连狮虎都敢猎,顾莘莘第一次面对如此多的群狼,说不怕是假的,谢栩便将她护着缓缓后退。
谢栩悄悄摸到腰囊,边退边说:“男人间的较量,与女人无关,让她先走。”
“女人?”忽利积怨已深,讽刺道:“哪有这样的女人!!”
照忽利的想法,若是寻常女人就罢了,可这女人非同小可,战场上她曾瞄准了他,若不是他躲得快,早就死在她手里!况且他回去后一打听,更是不得了,这女人还是大陈军营里的教官,据说那可怕的火器,就是她一手教导出来的,若不是她,他们柔然也不会死伤如此惨重!她哪里是个普通女人,她比千军万马还可怕!今儿他一定要取她的命,不,两人的命他都要取,他要将两人首级拿下,好好扬眉吐气,以慰惨死的将士在天之灵!
他挥手嚷道:“今儿你们谁都别想着走!”
话落,他猛地将手含在唇边,对着狼群,一声长啸发出。
哨响就是命令,乌压压的狼群瞬时朝着两人蜂拥而上,两人的马别说逃了,吓得抖索颤栗,站都站不稳当!
忽然间,马上两人同时抬头,“砰砰砰”几声大响,冲在最前面的几头狼轰然倒下。
两人拿的当然是枪,顾莘莘的枪向来是贴身带着,至于谢栩,徐博士除了守城时的长狙击枪与机关枪外,也给谢栩等几位军中高级将领额外设计了贴身带的手枪,可随身装在腰囊。
就在两人发现敌情后,看似在于对方说话,实则都暗暗摸向腰囊的枪。
枪一开动后,先头蹿跃的几匹狼登时倒毙。但看似杀了几个目标的两人,其实出于劣势,先不谈忽利带来的那些亲卫,光群狼就够多了,少说有上百匹,两人能在瞬间击杀几匹,是狼群没见过枪,迎着枪口往前蹦。可狼也是有智商的,在知道到枪支的厉害后,它们立刻谨慎下来,不再不知死活的围上,而是不断躲闪伺机开咬。
而狼跟人不一样,人的躯体灵活性远不及动物,尤其是灵动狡猾的狼,一个奔跑中的人容易被打中,狼则不同,它们速度快,闪躲率高,要击中它们太难了,眼下,这么一大群更是难上加难。
除了狼,旁边还有人做助攻,忽利带来的侍从们一个个掏出武器,明显要跟狼群一起打配合战,而他们早已知道枪支的可怕,绝不会上来送死,预备借助狼的力量,掩护自己,而他们的武器是弓箭,即便相隔甚远,也能射到两人。
不止如此,谢栩的枪还有弊端,顾莘莘的枪是空气动能,谢栩的枪因为材料限制,只能做成传统枪支,这意味着他的枪子弹有限,满弹也只能打二十发。
所以这局面,够两人头痛了。
忽利显然抓住了优势开始进攻,他让狼群不住在两人面前流窜闪烁,咬不着人,就吓两人身下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