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子湮同情地摸摸邱夏夏圆滚滚的小脑瓜。
傻毛孩子还不知道自己未来要面对的是什么,甜蜜蜜地趴在钟子湮腿上睡得很香,就差流哈喇子了。
“想到别的人选了吗?”卫寒云似不经意地问。
“沈蓓蓓。”钟子湮还真有一个最优先的人选,“她的运气不错,我觉得可能是我的刺客。”
而且沈蓓蓓还符合另一个钟子湮不太好意思说的特征。
沈蓓蓓也喜欢往她身边黏。
“运气不错?”卫寒云扬了一下眉毛,抓住重点。
钟子湮:“……”在卫寒云面前说这个确实有点心虚。“不是金钱方面,是她的技能。她有一个预支好运的技能,往往可以出其不意击杀重要对手,但在成功之后,会持续地倒霉一段时间。”
正是这种诡异的技能和小巧身型、灵敏反应的天赋,造就了一个见神杀神的牛逼刺客。
当然了,再牛逼在这个队里也逃脱不了贫穷的命运,每次杀人越货时都捡不到好装备,用牛排刀当兵器的场合也有过那么一两次。
直到钟子湮捡到教授这个科研人才圈养起来之后,刺客才终于有了自己的专用匕首。
因为材料稀缺,还只做了一把,每次都扣扣索索省着用,生怕坏了连修都没得修。
想到这里,钟子湮忍不住对已经是知情人的卫寒云倒了一盆过期的苦水。
——没钱的日子真是寸步难行,别人拿着火箭筒我们还在小米加步枪,要不是天天靠打劫他们过日子,要不是我和我的队员够牛逼,连最后一战都熬不到。
中心主旨大概就是一个催人泪下的穷字。
卫寒云听得很认真,最后做出总结:“那你现在什么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