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远均转头询问杜梅:“他现在还玩乐器吗?”
杜梅摇了摇头,问道:“胖子,我竟然不知道你还会玩乐器呢!你玩什么乐器的?”
孙远均回答道:“贝斯。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贝斯比他玩得更好的人。”
杜梅用一种好像不认识这个人的表情打量着李思,片刻后李思满不在乎地说道:“戒了。”
“戒了”两个字在孙远均听来,好像在说弹奏贝斯是件不太好的事情一样。
接着李思告诉孙远均在彼此没有联系的这些年里他干了些什么。
刚开始的时候,家里人非让他考公务员,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考了两次就进了笔试,家里人砸了大把钱找了些关系,把他弄进了市里的财政局,响当当的肥差。
结果他才工作一年半,实在适应不了体制内一成不变的生活,辞了职,他爸被他气得差点吐血。
然后他去了南方,炒股赚了第一桶金,然后买了房,这几年房价暴涨,翻了几番,卖了房子回到t城连买别墅的钱都有了。
现在他的身份是个成功的商人,去年结婚的时候名下已经有几套房产,几家书店和咖啡馆了,就连他们现在喝咖啡的这家星巴克里也有他的投资。
孙远均听他说了很久,觉得他说了很多很多,却竟然没有说一句是有关他曾经最爱的音乐。
不得不承认,那一刻的孙远均是有点难过的。大家都在不知不觉间成了小时候最讨厌的那种人。可是,究竟是什么让他们改变了呢?
他觉得对不起那个曾经那么努力练吉他的自己。那记忆中散发着中二光芒的神采奕奕的青春岁月,曾经的锋芒毕露都被岁月无情打磨,还剩下了些什么?
他们都还不到三十岁,却成了那种凡事计较得失,张口闭口就是房子、钱的中年人。
面前的李思除了五官还有点神似以前的那个少年,再也找不到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身上一点点的影子了。
孙远均在心里和他说了对不起,很郑重其事地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