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远均那天似乎没再把宋昱当成一个孩子,跟他进行了很多深度的交流。
他和他讲他喜欢的乐队,从披头士,枪与玫瑰,涅槃,一直讲到香港的beyond……
宋昱那时候对音乐所有的概念还停留于每年过年要看的春晚歌曲,他之前在课堂上唱的那首歌就是那时学会的,他对于流行音乐最大的想象力充其量不过是来源于班上女生都喜欢的周杰伦。
小学五年级时候,那个眼睛小小的,不大爱说话,喜欢带个鸭舌帽的大男孩出道了,脸上带着青涩,他总是哼唱着人们永远也听不清楚歌词的歌曲。宋昱也会觉得好听,可是也只限于觉得好听而已。
可是他听孙远均讲的那些,他说那些音乐不仅仅是音乐,也不仅仅是讲爱情,而是有关愤怒,自由,爱和信仰。
讲到激动的时候,孙远均弹了一首枪花的《civil war》,歌词和吉他都练得不是特别的熟,但是孙远均唱的时候,就好像突然黑化的暗夜天神,激情满满,完全不再是平常那副乖学生的刻板面孔,对什么都打不起精神的样子。
宋昱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他喜欢上了能让孙远均热情燃烧的音乐。
“宋昱,你有什么理想吗?”孙远均认真地问道。
“理想?不就是上大学吗。”宋昱不假思索地说道。
孙远均摇头,说道:“不对,这只是愿望,这不是理想。”
“那哥哥的理想是什么?”
“我想组建一个乐队,唱自己喜欢的歌,站在很大很大的舞台上,让每个人都为我疯狂。”
宋昱傻呆呆地看着孙远均,他从来不知道孙远均的理想或者是野心这么大。可是眼前的孙远均那闪亮的双眸,那脸部越来越坚毅的线条却又如此的真实。
要是这些话从别人的嘴里讲出来,宋昱一定会笑话他别犯傻了。
可是眼前的男生根本不把同龄人的上个好大学的理想称之为理想,也许,这对于他来说确实太简单了,简直不屑一顾。想到这里,宋昱笑了,他拍了拍孙远均的肩膀。
“哥,你一定会实现的”,可是,宋昱还是不太明白,又继续问道:“为什么你一定要那么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