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页

别把事情搞砸了,他对自己说,杰森陶德,你得冷静下来。

可是他又真的觉得很冷,红头罩可以在喜马拉雅山顶做完十分钟的极限训练,但哥谭的雨,好像比北极的风还冷,细细密密的寒意顺着皮肤直接侵入进骨骼,冷得他忍不住往前走,就想离布鲁斯近一点。

布鲁斯象征着家。

家。

温暖之所在,平安之所在,在那里有人需要我,在那里有人爱我。

看着布鲁斯的脸,石头一般冷硬的心脏,噗通一声,被扔进了温水里。

他感觉到了委屈,眼珠子都开始发热。

他的眼睛看着布鲁斯,脑袋里却出现了另一幅景象。

自己还穿着那件丑不拉几的罗宾制服,背着布鲁斯在蝙蝠洞里打游戏,阿福端着牛奶和小甜饼,不赞成地喊自己去睡觉。

再过几年——差不多就是现在这个岁数,就可以去上大学,布鲁斯承诺过,只要他能考上这个国家最好的文学系,就奖励他开一晚上蝙蝠车。

他们可能会吵架,自己也许会像迪克那样,一生气就离家出走,找一个没有超级英雄的城市,成为那里的守护神。

直到布鲁斯问他。

“——你是第一次来哥谭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的时候,我修改了上一章,大概改了两千多字,彻底改了一下剧情,如果看的是旧版本,可以回去看看,不然可能有点割裂。

第七十七章:证据

哥谭, 犯罪巷。

杰森冒着雨,走进了一栋破破烂烂的小公寓。

公寓的外墙坑坑洼洼的,铁门已经生满了锈迹,他顿了顿, 抬起脚, 走到最顶层, 又低下身子, 顺着消防通道钻进去。

消防通道的尽头藏着一个小阁楼, 他曾经努力的让这里看起来像个家。

父亲入狱后, 年幼的自己和母亲既交不起房租也还不起债, 最后只能偷偷地溜出来, 像只灰老鼠一样找地方藏身。

系统语气中透露着怀念的意味:【我都忘了还有这地方。】

杰森弯了弯眼睛, 低下头在锁孔处摆弄了两下,小心翼翼地用力,小门吱嘎吱嘎的打开了。

绿眼睛的青年进屋后, 习惯性地拖过一旁的铁椅子往门口卡,手指刚刚挨到椅子靠背, 却不由得一怔。

他在黑暗里自言自语:“我现已经用不着这个了。”

小房间还是他离开前的那个样子,这里实在是太过狭小破烂, 即使是最底层的流浪汉也看不上, 但却是一个孩子拖着神志不清的母亲时, 所能做出的最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