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堂下声泪俱下的录事,以及身边青着脸柔若无依的宋乐舒,刑部侍郎本以为这应是一场简单的意外,原本只想走个过场,给圣上一个交代。
可现在看来,这案子可不简单了。
他沉声:“宋乐舒,这方阑所说可是真的?”
宋乐舒脊背满是冷汗,她此时必须仔仔细细交代个清楚,纵火在贤朝是何其大的罪名,别说是前途,若这火真的是她放的,就算杨同在这里,她后半生估计也要交代在牢中了。
至于什么面子、轻薄——
相比起命来,名节就让它见鬼去吧。
“二位大人明鉴!昨晚小女一人前去学室中温习,我大约在学室中待了半个多时辰,而后便听见了院子里有脚步声,随后——随后便看到录事方阑走了进来,他提着一盏灭了的纸灯笼。”
方阑面色一变,宋乐舒不给他打断的机会,立刻接道。
“方阑录事言语冒犯于我,小女惊恐举着油灯正欲离开,可录事······他强行搂抱住我,小女情急之下用油灯烫伤了他!而后逃离了学室,回到了房中!”
各种视线落在宋乐舒的身上,她面色沉着,一双眼眸中的怯懦消失殆尽,眸中的坚毅和不屈迸现,此刻,又是那个让人熟悉的宋乐舒,从未低头过。
“你你你你、你撒谎!含血喷人!我怎会轻薄你?分明是你勾引!”
方阑丑态毕现,宋乐舒腰脊笔直,目光如炬。
“你可有证人?”
“与我同住的桓雪,她可作证。杏雨亦是证人,小女正是赶回去的途中与她相遇。”
杏雨低头:“是,杏雨当时看见了宋姑娘极为恐惧地跑着,婢子叫姑娘几声,姑娘也没停,那方向确实是回厢房的。”
女官之中,不知是谁突然说了一句:“难道不是她放了火之后担心东窗事发才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