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阳下车后,一只五彩斑斓,神气十足的大公鸡也从车上跳下来,跟在他身后。

林荞纳闷的问:“他怎么还带着一只大公鸡?”

林浩初带着一丝无聊的口吻,说:“那是他的小宠物圆规,三年前养的。”

林荞脑子一转,很快想起来了。

书里提到过,林振阳在养宠物这块与众不同。

别人都是养猫狗之类的小宠物,林振阳喜欢养公鸡当宠物。

据说,他小时候在少林寺学武功的时候,每天早上听到鸡叫声就要起床去晨练了。

于是,他养成了闻鸡起舞的习惯,下山后,把公鸡当宠物,走到哪里都带着公鸡,每天清晨鸡打鸣的时候,他就起床晨练。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保持着这个习惯。

林荞感叹:“真是个人才啊!”

她转头看着一副吊儿郎当的林浩初,心想,这家伙从来没有早起过,上学天天迟到,和林振阳完全没法比。

明明是双胞胎兄弟,怎么差得这么大。

林浩初见林荞用怪异的眼神看着自己,窘了一下,赶紧辩解:“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也有养小宠物好不好,我的宠物是小香猪,明天我就带过来给你看!”

林荞呵呵了一声:“别人养的公鸡每天早起,你养的猪每天睡得昏天暗地。”

林浩初:“……”

他的小宠物是被林荞嫌弃了么?

林浩初一本正经的反驳:“猪不睡觉,还能干什么?”

林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