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调来泽芜市,嵇明雨能在周末睡个好觉成了奢侈,公司人性化的提供住宿,只是却并没有人性化的给他分配一个体贴的室友。
这套两居室无论是地段还是设施都让嵇明雨相当满意,位于市中心繁华路段,离公司也就只有十分钟的脚程。两间卧室分别自带独立卫生间,只有客厅和厨房属于公共区域,不过嵇明雨用得不多,偶尔天气好会在阳台看会儿书。
洗漱完嵇明雨换了衣服,拉开房门走了出去,他的这间卧室靠近阳台,采光好,但是门却正对着厨房,于是他一抬眼便跟厨房里烟雾缭绕中的红衣女人对上了眼。
“呀,你醒了呀。”女人年纪不大,但是身材丰腴,嵇明雨见过几次,是他室友兼同事陈默现在的女朋友。
陈默会带女人回来过夜,大多清早就会离开,并没有给嵇明雨带来困扰。所以即便偶尔撞见不同的女人,嵇明雨也并不在意,他对别人的私事儿不感兴趣,更没有闲到去指手画脚。
只有这个叫孟艳的女人是个例外,似乎是和陈默是认真交往,来得次数多,还常常留下给陈默做饭,以至于她出现的时候嵇明雨都没能睡个好觉。
所以嵇明雨的冷漠十分明显,迫于礼貌和涵养才微微点了下头。
“我做了早餐,”孟艳好像看不出嵇明雨的敷衍,她撩了下落在颈侧的头发笑着问嵇明雨:“要不要一起吃点?”
“不用了。”嵇明雨直接拒绝,然后直接去了阳台。
他在阳台布置了一个小的懒人沙发,还有一张小茶几用来放咖啡,嵇明雨回房间冲了咖啡,又拿了本书刚一坐下,孟艳便从厨房端了盘不知道什么东西走到他对面的一张藤椅坐下。
这本书是三月秋去年发售的一本集,叫《荒唐人生》。嵇明雨拿到书挺久了,但一直没时间看。他从小就酷爱看书,看得杂,不管是严谨深奥的他都看得下去,自己闲来也会给一些杂志社写几篇稿子或者是短篇。
现在不过四月,阳光却很热烈,嵇明雨后背被晒得滚烫,属于食物的味道也很热烈,他刚开始看得有些心不在焉,好在三月秋的书写得足够有趣,看了两章便入了神。
三月秋是个很“神奇”的作家,出版过十几本书,涵盖许多类别,散文,游记,各种题材的短篇,甚至还写过一本少女读物言情。
他的作品个人特点十分鲜明。有人说他写的东西不伦不类,不知所云;也有人夸他特地独行,极尽潇洒。
嵇明雨属于后者,其实有时候他也没看懂三月秋写的东西,但是那些文字却奇异地令他心生好感,甚至上升到三月秋这个人。
“阳光下看书对眼睛不好,”孟艳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唇角,“没人告诉你么?”
嵇明雨一旦看书入迷就会进入一个十分玄妙的状态,对于周遭人说的话他都直接忽略。
孟艳见他不答话,径自走到嵇明雨身边坐下,挡住了嵇明雨后背的阳光,过了两秒又凑过去看那本书,“你看的什么书?这么入迷?”
身边的私人领域被入侵,入定的嵇明雨瞬间抽离出来,他皱着眉看了一眼身侧的孟艳,似乎在好奇这人到底想做什么。
“怎么?不看了?”孟艳侧首看他,勾唇一笑,“我比书好看?”
“不是。”嵇明雨抿着唇合上书,站起身接着道:“你牙齿上沾了菜叶。”
身后的孟艳笑容凝固,嵇明雨丢下这句话就径自回了房。
不知道该说这人自来熟还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回回撞见嵇明雨在家总要问这问那,扰得嵇明雨很烦。
所以嵇明雨回房换了衣服打算出门。只是一开门就又看到门口站着的女人,他几不可查地蹙了下眉。
“你”孟艳抬眼便怔住,眼前的人换了件卡其色的长款大衣,显得身高腿长。额前的头发随意抓到脑后,露出那张俊秀的脸,星目剑眉,轮廓深邃,即便脸色有些臭,也丝毫不影响他的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