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赵荆山正躺在炕上假寐,听见声音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诧异地坐起来,“怎么了?”
顾溪抿抿唇:“我要养鸡。”
赵荆山愣了一瞬,失笑:“别折腾了,你又养不活。”
“还没养呢,你怎么知道我养不活?”顾溪斩钉截铁道,“我还打算把屋前屋后的地都翻一遍,过两天种些白萝卜吃,剩下的洒上肥水,等着明年开春种苞谷。”
赵荆山问:“你会沤肥吗?”
“……”顾溪不会。
赵荆山从她的脸色中就看出了她的答案,摇摇头:“巧梅,你没做过农事,不了解,种地养鸡都是技术活,没有你想的那样简单。灌溉,除草,施肥,都十分累人,而且万一哪里做得不好,最终的粮食打得少,这半年就算是白忙活了。你性子急,别这么着急下决定,再好好想想。如果你实在觉得在家里无趣,那不如找个别的简单些的事情做的,比如……”
赵荆山难得长篇大论说这些话,到了最后却卡了壳。
他想不出来适合顾巧梅做的还有什么事,眉毛拧了起来。
顾溪听明白了赵荆山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不信任她能做好,觉得她怕苦怕累,最后肯定白忙活。
顾溪不想辩驳什么,赵荆山这人认死理,她发誓表决心都是没用的,非得把事做好了,拿到他面前给他看,才能让他心服口服。
“你躺着吧。”顾溪在围裙上擦擦手,低着头往外走,“我做饭去了。”
赵荆山不做声了,他看着顾溪落寞的背影,心中忽的有些不是滋味,他的话是不是说得太重了?
但是他又没说错。
赵荆山心想着,他的小妻子似乎变得敏感脆弱了许多,愈发像个小女人的样子了。
豆子还在泡发,顾溪取了米来,准备煮些高粱饭。
临朝这边把高粱叫蜀黍,但顾溪还是习惯于叫高粱。百姓常吃的高粱分两种,红脸的和白脸的,红脸高粱口感不好,又硬又糙,大户人家几乎不吃,都拿来酿酒,但胜在价格便宜,所以大部分老百姓都吃红脸高粱,只有逢年过节的喜庆日子,才买几斤白高粱打牙祭。
赵家算是富裕,但只有赵荆山一人干活,顿顿吃白高粱也是吃不起的,平时的时候,都是红脸白脸掺着吃。
顾溪还挺喜欢高粱米饭的味道,尤其喜欢拿一片生白菜叶子,包着高粱饭和豆子肉酱黄瓜条这些,做成饭包吃。
一口咬下去,肉菜匀当,还有酱汁溢出来,十分爽口。
只不过这东西也是金贵的,若想要常吃,得先掂量掂量自己口袋里的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