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举着酒杯缩在角落,百无聊赖地听他们聊天。听他们笑那个穷姑娘有多虚荣,那个告白的男人癞//□□想吃天鹅肉,还有那个舍友——

我听着听着总觉得有点奇怪,那个叙述的人为何对她的舍友如此关注,哪怕对方的抠门行为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影响。

当他们知道我和汤秉文在一起后,总说我扶贫,总说我善良。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可能因为从小过得太好,我对富裕没有太多感受,对贫穷亦如是。

我并不在乎对方的家境,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比如我不喜欢和章同学玩,只因为他身上的味道太难闻,又比如我对汤秉文的喜欢,也不会因他糟糕的家境而减弱半分。

好像这个世界有钱人和穷人是天然对立的,以至于没有遵循这个法则的我,显得有点儿傻。

果然人容易喜欢与自己相近的人,我不就喜欢上了汤秉文这个傻子吗。

当然,他比我傻得可要多得多。

我的小棉袄马上要一周岁了,得开始给她准备周岁宴了。

时隔二十多年,抓周的东西还是没怎么变。我妈表示,这次她希望她的外孙女不要再抓钱了,不然像我当初一样,抓了一大叠钱,没几秒就给扔得满天飞,原来是注定了我日后是个扶贫散财命。

我笑笑,没应声。

抓钱也好,抓其他东西也罢,都是个美好的寓意,她想抓什么就抓什么吧。

反正有我们这两个“大傻子”在,一定也会培养出一个“小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