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以笙闻言回神,绾了绾耳畔的碎发道:“别,我会社死的。我最怕这种公开场合的高调惊喜。只是……这首曲子,我恰好挺喜欢的。”
《sotis-when-it-ras》,很经典的曲目。
她喜欢,是因为爸爸妈妈喜欢。
爸爸妈妈说他们的初次相遇在一个雨天,这首小提琴曲总能让他们回忆起美好的往事。
为此,乔以笙小时候学过好几年小提琴,专门练了这首曲子。
现在这首曲子反倒成为她一个人的回忆,令她记起父母充满爱意地相拥着安静听她演奏的画面。
升入高中,由于课业繁重,乔以笙几乎将小提琴荒废掉,而且她的造诣一般般。父母没强求,毕竟从一开始也不过是希望多培养她一个陶冶情操的爱好罢了。
那之后,乔以笙最后一次碰小提琴,是大一的时候,有个校园风采大赛,乔以笙报名参赛了。
参赛不是为了出风头,而是在妈妈曾经为她构想的大学生活中,她的同学们应该知道她的多才多艺。
和其他很多家长一样,她的父母也恨不得让所有人看到自家孩子有多优秀,希望自家孩子得到全世界的夸奖和鼓励。
彼时的比赛,乔以笙的小提琴演奏并未拿到第一名,毕竟她的节目太单调了,其他参赛者热热闹闹的唱歌跳舞杂技魔术,统统比她更适应同学们的口味。
不过乔以笙无所谓,本来她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名次。
“……这首曲子,有你和陆先生的回忆吗?”周固问得谨慎而迟疑。
乔以笙愣一下,反应过来他误会她的神情了:“不是。”
她第一次明确地告诉周固:“我和他的关系,和你与罗小姐的关系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