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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是女主没跑了。

而且她也是明德中学的,说同名太自欺欺人了。

舒欢心里哇凉哇凉的,却还是得继续胡诌下去:“你手掌绵软红润,线条简单,一看就是富贵格,感情线又长又顺,上面还有一颗朱砂痣,说明你以后肯定能嫁个有钱人,有财又幸福。”

向宁喜道:“真的吗?”

真的是瞎掰的!

她原世情路不要太坎坷了!

“当然是真的了,我初中外号苏半仙。”

段宜恩把手伸过来:“我也要看,该我了,舒欢快帮我看看!“

舒欢无奈,编了几句好话对付过去。

向宁和段宜恩最后也没留下吃完饭,第一次上门,也是怕太叨唠。

快三点的时候就回家了,

等她们离开后,舒欢拆了向宁的礼物,是一支非常精美的钢笔,通体银色,笔尖是金光闪闪的金色,在纸轻轻一划,笔触顺滑,线条流畅。

舒欢对这支钢笔是有印象的。

它多次出现在小说中,象征着原主和向宁友谊的开始、破裂、终结。

原主并非一日变坏,她也曾是个怯弱、胆小懵懂的姑娘,在爱情和友情之间也纠结过,只不过善良和柔软在熊熊燃烧的妒意和命运的揉捏下一点点磨掉,

最后变得癫狂,将这支钢笔刺入向宁的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