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遇卿停在咖啡店的门口,拉着玻璃门,阳光投在少年的眸里,足以照亮姜瑾欢整个人青春。
光影中,他微侧着头,不耐催促,“张景山,赶紧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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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这天。
江遇卿起了个大早,拉着全寝室去了图书馆。结果摊在面前的书,半个小时过去了,还一页没动。
他的学习效率向来很好,鲜少出现这样的情况。
郭定看不下去书,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老江,你想什么呢?这么不在状态?”
江遇卿敛眸,索性合上书,拿上东西走人,“没什么,到饭点了,去吃饭吧?”
郭定背上包快步跟上,“下午还来吗?”
江遇卿想到一整上午,漂浮在书页间的那张熟悉的脸庞。
耳边还见鬼似的,不停萦绕着她那句“那周六见”。
他回答的有些迟疑,“不来了,我喊了张景山打球去。”
看书不行,他打球总可以了吧?
球场上,少年运着球奔跑,肩上是吹拂而过的风,他蓄力一跃,姿势帅气撩人,人间惊鸿般闯进了这个夏日。
引得旁边不少女生花痴嗷嗷叫。
只可惜,动作很炫酷。
篮球撞在球框上,反弹落地。
向来在球场上大杀四方的人,一整场球赛下来,居然就拿了几分。
张景山和他一队,不耐地扯着球服,气的心脏都痛,“江遇卿,你干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