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头配的是一双宝靴,两只靴子加起来,光夜明珠就用了二十四颗。
他这身打扮,随便打眼一看,不是个王爷也得是王爷他爹。
我的服饰比他低调点,银白色的团丝锦绣长袍,绣了几只鹤,鹤身用金线勾的边,头上是一顶上好的白玉冠,腰带我怕沉,用的是镶羊脂玉的,脚上的靴子跟二郎是同款。
我这身打扮,随便打眼一看,不是个王爷的家属,也得是王爷他爹的家属。
两个人打扮得灿烂夺目,出门上了军营里两匹最好的马,带着一队警卫员就往梁山走。
二郎还是有些忐忑:“庆儿,上回花荣兄弟过来说,现在山上的情况不太好,军需也有些紧张,咱们两个打扮成这样回去,怕是不好吧?”
“二郎,古人云。吃肉就得吧哒嘴,皮袄就得穿外头,有钱就得装在身上,走一步晃几下听听响。
要不然别人怎么知道你有钱呢?
他们不知道你有钱,还怎么替你感觉到自豪呢?
所以咱们高调炫富,这是对别人最起码的尊重。”
二郎皱眉:“庆儿,你怎么整天都是满肚子歪理。”
“这怎么能叫歪理呢?相信我。炫富,是一个有钱人的基本修养,我们不能因为有了几个钱,就把修养给丢了啊。”
二郎摇头苦笑。
“二郎,别想那么多了,专心炫富,把腰挺起来,把你那个六斤重的金腰带全露出来,富,就得这么炫!”
刚到梁山脚底下,就看到前面围了一群人。
怕是在庄子里呆得太久了,日子过得平和舒坦的人看惯了,猛然看到这帮一脸戾气还带着点菜色的人物感觉到很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