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了?”
安新钧重复了一遍,傻了倒是好了,安沅不可能喜欢一个小傻子。
“可不是傻了,一句话都不说, 人呆呆的什么都不会做,只会跟着小姐。”
安新钧蹙了蹙眉, 听到跟着安沅, 他就觉得没好事。
傻子很很多种,让人最厌恶的当然是发疯,流口水,臭不可闻。
但沈浓的傻却恰是最让人能接受,让人最疼惜, 双眸空洞,安安静静,像是全世界都没了,只能依赖一个人。
沈浓跟安沅坐在花园里, 安沅嘴巴张合不停,像是在给沈浓唱歌。
沈浓神色温顺,手指捏着安沅的衣摆。
安新钧掀开了蕾丝窗帘, 靠在落地窗边看了半晌,不管沈浓是装的还是真的,他这个样子不止不会让安沅厌恶,还会让安沅更亲近她。
人为什么喜欢宠物,因为宠物认定了谁是主人,就会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走动,除却他之外的人都与他无关。
宠物弱小,柔软,没有主人的保护就会死去。
现在的沈浓对安沅来说就是一只完美的宠物。
不管安沅开始养沈浓抱着什么想法,但安新钧知道,现在已经没有逆转的可能。
安启明就要回来了,他想杀沈浓也没了机会。
“少爷你不知道,昨天晚上沈浓找回来的样子可恶心了,身上除了跳蚤就是被老鼠咬的牙印,他那身衣裳都看不清颜色,一到家小姐就亲手给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