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景十八岁出警校之前,体能、射击、搏击样样都是优秀,之后当了六年警察,也当了六年毒贩,飞过叶子,飙过车,打过群架,也嫖过妓,□□该干的他都干了个八九不离十,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挺豁得出去的。
但他从没杀过人。
尤其是警方的线人,自己人。
华灯初上,明都会所顶层,豪华包厢里烟雾缭绕,歌声靡靡。
尸体抬走了,地也洗的干干净净,就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d哥带着仓和另外几个手下,舒舒服服躺在沙发上喝酒玩骰子,几个公主在旁边陪酒陪唱。
廖景没像平常一样跟在他旁边,而是把自己反锁在洗手间里,蹲在角落里抽烟。
午饭没吃,晚饭也没吃,早饭刚才也被吐了个一干二净,廖景甚至觉得自己吐出来的不是食物,也不是胃液,而是人的血液和脑浆。
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别人给你选择,其实你根本没法选,要么死,要么干。
只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考虑,一犹豫,前功尽弃,六年的等待,七八个同僚的牺牲,都将变得毫无价值,再送个卧底进来,一切还要重新开始。
而王三,照样活不成。
尼古丁的刺激让他头疼的要命,但他停不下来,必须继续抽下去,抽下去。明天,也许今晚,水警就能找到他的尸体,大韩就会知道线人死了……这也许,就是做卧底最苦逼的地方吧,将在外……
这么说来我以前对于苦逼的理解还不够深刻啊,廖景诡异地呵呵笑了起来。
笑了半天,廖景又去摸烟盒,烟盒已经空了,他扶着墙摇摇晃晃站起身来,想要出去再拿一包,刚一动脚便忍不住胃里一阵翻腾,冲过去抱着盥洗池又吐了起来。
“阿景?阿景你在里面吗?”
有人敲门,依稀是d哥的声音,廖景打开水龙头冲掉刚刚吐出的胃液,又把脑袋塞在水龙头底下冲了冲,这才打开了门锁。
“怎么样?”d哥笑吟吟摸了摸他湿淋淋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