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蒙眼里闪过疑惑。
如果傅景司是女生,是oga,他毫无疑问会同意。然而傅景司是男生,还是顶尖的alha。
他和他,本该是天敌。
耿蒙想得头大,索性“咚”一声磕到桌面,闭眼睡觉。监考老师看见,也没多说什么。监考英语,这是常见场景。
陷入黑暗里,耿蒙听觉更敏感了。
教室里是此起彼伏的,笔尖在纸张上书写的声音,沙,沙,沙。可他分辨出了,隔着两组的,傅景司的笔声。
傅景司的手修长漂亮,看起来很瘦,落笔却极其有力量,而且任何题都难不倒他,他答题永远是行云流水。
所以最流畅,最有力的笔声,就是他。
还有傅景司只用写乐的墨水,和其他墨水的气味有微妙的不同。
耿蒙乱七八糟想着,等到半小时交卷出去,他倏然停住,瞳孔渐渐睁大。靠!不知不觉的,他连傅景司的写字习惯都记住了?!
他回头。
层层叠叠的人影里,他一眼看到傅景司,他还在做题,下颌线完美得像是用尺子比着,一毫米一毫米画出一样。
而这样完美得不真实的傅景司。
为他□□。
为他踢球。
为他逃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