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白皙如玉似的手指上,确实有两个水泡, 又红又丑,与她的手指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让他有种想要剜去的冲动,好似这水泡不该出现在此处。
沈彻也不知为何,明明厌恶她骗了自己,可看到她脚踝红肿,手指满是水泡心底又会有股难耐的燥意。
这么娇滴滴的一个人,怎么会想到给他熬粥呢,他当时本就怒火攻心,看见她死皮赖脸的拦着自然生气。
他还没怪她突然出现在那,扰他心志,她居然敢恶人先告状,真是无耻。
“这是我熬得最成功的一回,花了好几个时辰,可你连看都不看一眼还把它给打翻了,你不仅得给我赔罪,你还得给米粥赔罪。”
给米粥,赔罪?
亏得她说得出口,这会沈彻也不怀疑了,便真是装醉扮傻,也不可能有人说得出如此荒唐的话来,这定是真的醉了。
那与醉鬼还能有什么道理可说的呢。
以往军中若是有人喝醉了酒,皆是军法处置,念她初犯赶紧滚开,便可免去惩处。
沈彻的耐心开始耗尽,冷着脸不容置疑的要把她的手指一根根掰开,而后要将这缠在他身上的人给推走。
可喝醉了的林梦秋力气格外的大,不仅力气大还很娇气,刚被这么碰了一下,就撇着嘴不高兴了。
“疼,好疼。你干嘛呀,你碰到我的水泡啦。”
那声音像是掺了半斤的糖,又甜又糯,尤其是空气中还漫着淡淡的酒香,竟让他手上的动作不自觉的软了些。
“知道疼就滚远些。”
他真是从未见过这样的人,怕疼怕凶什么都怕,却又什么都不怕,换了其他人被他威胁两次就该跑走了,不跑的也躲着准备杀他,只有她越挫越勇,怎么赶都赶不走。
方才在院子外时,沈彻看见了她的双眼,平日亮晶晶的杏眼蓄满了泪,有难过有失落,他以为这次她终于会被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