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记忆里,隋清很不着调,却又很靠谱,看似是个纨绔,每天花天酒地,跟各种狐朋狗友鬼混,实则是在盘活资源,拓展人脉。

复出的事交给他最放心了。

殷沁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去理发店把头发染回了黑色。

他额上还包着纱布,tony小哥掀开看了看伤口,提醒他:“还是新伤诶,最好别染头发。万一过敏这伤得拖好久。”

殷沁坚决道:“一定要染。用最好的植物染剂。”

殷沁皮肤很白,眉眼唇角皆带笑,原主一头金发衬得他五官明亮,笑容明朗。

他坚决要染回黑色,是因为原书中对殷沁的描述:

一头金发,阳光爽朗,朝着池影奔去时,就像一只黏人的大型金毛犬。

这年头,不是金毛都立不起年下忠犬攻人设。

加上昨天看到原主和池影的聊天记录,殷沁更没眼看这一头金发。

一照镜子就觉得,啥忠犬啊,可不就是舔狗。

新人生第一步,洗掉舔狗标签,重“头”做人。

“好了~”小哥为他打理好头发,看着镜子,“金发和黑发各有各的好,都很帅呢。”

“谢谢。”殷沁笑了笑。

原主为了完全遮掉眉骨伤痕,前刘海留得很长,把他好看的桃花眼都挡掉一半。

殷沁剪短了刘海,那道醒目的伤疤就不能完全遮住,人却精神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