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权门大户之家的女子,最是喜欢攀比,清欢虽然不喜欢炫耀,不羡慕别人的穿着打扮。

但却也不敢让自己穿戴寒酸,落了别人的口余闲谈。是以,家里的一切衣服,鞋子,全是用最好的料子。

玉香与墨香看的珍贵,毕竟现在清欢脚上的这双淡蓝色绣花鞋,足足值钱五十两,贵重着呢。若是穿个一两次就扔掉,真真是浪费银子。

许不战那边奋力抬了三次,才把马车从泥泞中抬了出去,而他自己也落得一身泥水。

前方走了一会儿的许轻雨不见后面的人赶来,就折返回来,瞧见许不战一身是泥水,又看了下马车,以及马车周围的泥潭,当是明白了。

“可有备了衣物?”许轻雨问向许不战。

“没带,三叔您先走,我没关系,这一路上风吹吹就干了。”

“赶紧上马,争取在太阳落山之前到前面的村子里。”许轻雨说着,倒是没下来。

而清欢被玉香与墨香扶着,重新上了马车。

却从自己的衣服箱子里找了一块颜色略微素的料子,让玉香拿给了许不战。

本是让他披在身上,怕骑马的许不战难堪。

没想到那小子不舍得用,倒是是若珍宝的放了起来。

终是在天黑前找到了借宿的小村庄,许不战也借了农夫的衣服可穿。

第二天走的时候,便又换回了自己的衣服,昨日夜里洗好,一夜便吹干了,道是走的时候给了那农户一些银子。

有些靠着官道的小村庄就是这般,有些路人或者商旅,从这道儿上而过,歇息一晚。

农户家的人给准备饭菜,而那些借宿的人在走的时候,给些银子,这些都是乡村小民常态,不足为奇。

又过了三日后,许轻雨与许不战才带着清欢到了镇上。